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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)江苏省惠山高新区产业促进服务(2022-2024年)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 2021年12月16日 13:30 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 HSLXCG-21078
项目名称: 江苏省惠山高新区产业促进服务(2022-2024年)
预算金额(元): 16500000
最高限价(元): 16500000/三年
采购需求:
本项目(否)接受联合体。
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:否。
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:其他未列明行业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专门面向中小/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%的扣除,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。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,应当按照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的规定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(格式见附件,中标供应商的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)。(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。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,应当按照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。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,应当按照《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 141号)的规定填写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。投标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,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,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1)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,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5月-2021年10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(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(区)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);(2)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,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5月-2021年10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(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(区)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)。注:按照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》,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,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。但银行、保险、石油石化、电力、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,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。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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